这本书,我没有当着秘辛来读。因为书中所讲的,对于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来说,是司空见惯了的,在帝都随便找个出租车司机大哥,都比这本书讲得更深入。
我认为,于我而言,更吸引我的:一是作者幼年时期从上海到香港,借居亲戚屋檐下的逼窄、学校里英语/粤语的语言障碍,和同学之间文化差异的沟通、融合。我的孩子,到了加拿大,也会遇到这些问题,推而广之,我的朋友们,来了加拿大,这些问题,也是ta们的孩子所要遇到的。
二是大学时期到美国求学,美国社会的民主、法治,对于权利的追求和不依不饶,如何冲击一个在人治的社会、一个不尊重人的社会、一个更加重视义务而不是权利的社会长大的个体的冲击。可惜,这一部分,基本上没有,算是一个遗憾,当然,也是因为作者的写作重心、目标读者的关注点不在这里,可以理解。
三是作者自身对自身的剖析、对于自身责任的承担。和很多人不一样,作者没有对自身所承担的行为做辩解,而是更多的从事后的角度,分析当时为什么这么做,事后承认自身的责任(道德责任)。读者在接受不明白播客的采访时说,毫无疑问,他是个白手套。作者的前妻是基督徒,作者没说他自己是不是。但是,他的这一份承担责任的勇气,够得上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当然,我认为任何一个真正有信仰的人,不管是基督徒、穆斯林,还是佛教徒、孔夫子的信徒,都应该勇于承认自己的道德责任。我们都要记住,中国史家的传统,微言大义,寓褒贬于记录,每个人的责任,尤其是大人物的历史责任,不管你是否承认,历史一定会记住的。因为,不管你有多厉害,你不可能杀了所有的人,而每一个人,在一定意义上来讲,都是历史家,都是在追问大人物的历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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