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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say系列之 媒妁之言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虽然我是自由恋的爱,但我却是赞同媒人制度的。在婚姻问题上,父母和媒人都是过来人,确实要比两个情窦初开的毛孩子有经验。他们会综合考虑除了感情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因素,而这些因素对婚姻来说往往也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的媒人制度有几千年的历史,它曾经在中国人的婚姻生活中扮演过重要的角色。虽然有时候媒人的名声也不怎么好,但这跟从业者的个人素质有关,作为一种传统,它的存在还是有其合理性的。

上古时代,人类处于群婚状态,固然不需要媒人。从文字记载来看,媒人源于周朝。 在《诗经》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媒”这一概念,《卫风/氓》有曰: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这个小伙子,假装抱着布来换丝。姑娘当然心里明白,他不是来换丝,是谋我来了,但她却狠下心把小伙子送走了,到了淇水边的顿丘,姑娘对小伙子说:不是我敷衍你拖日子,怪你没打发媒人来。你别生气,秋天你再来吧,记住了,一定要有良媒。

还有一首《伐柯》也写到: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意思是说:“伐树如何?没有斧头不行;取妻如何?没有媒人不行。”所以后世也有称媒人为“伐柯人”的。

从这两首诗我们能看出来,在周代,不仅有了媒人,而且媒人在聘娶婚嫁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就像现在打官司必须要找律师一样,在古代聘娶婚嫁必须要有媒人,没有媒人,你的婚姻就不合法,就会受到众人的鄙视,一如孟子在《滕文公下》中所说的那样:“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那媒人到底有什么作用呢?据《礼记·坊记》记载:“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以此防民,民犹有自献其身。”原来那时候的人们刚从群居乱婚过渡过来,性观念还非常自由,逮着谁就是谁,男女无别。为了约束人们的性行为,媒人这一行当应运而生了。男女到了婚嫁年龄,自己不能随便见面,一切由媒人来安排,如果一来二往双方都有那个意思了,再安排见面。见面时男方必须要送“币”,就像学生到老师那儿要送“束修”一样。

这些措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为男女性自由设置障碍,以正世风。但即便如此,正如《礼记·坊记》所说,以此防民,还是有自献其身的。于是礼教又制订了女子足不出户,男女授受不亲等更为严厉的规定。

凭心而论,在人类从群婚制到专偶制的过渡过程中,儒家的这些规定对规范社会行为道德是有积极作用的。

据《说文解字》:“媒,谋也,谋合二姓。”《集韵》又曰:“妁,酌也,斟酌二姓。”从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古代婚姻的目的和现在是不一样的。那时候的女子只是家族的私有财产而已,家族用她来和合二姓,以达其政治、军事、经济、传宗接代等诸多目的。至于该女子的个人幸福和权益,是不在主要考虑之列的。

两个家族联姻,是需要说客的,承担这一角色的,就是媒人。他们需要斟酌,哪家和哪家比较相配,属强强联合;斟酌完以后,还要使出浑身解数,来谋合二姓。

因此我们说,古代的婚姻,是合二姓之好,而不是合两个男女之好。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儿,岂是两个小毛孩子能搞清楚的?所以要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除了民间的私媒,官府亦设有媒官,如周朝就设有“媒氏”一职。《周礼/地官司徒第二》记载:“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媒氏”官品虽不高,管的事儿倒也不少。按周礼上说的,男女到了婚嫁的年龄(成名),都要到他那儿登记,包括你的出生年月日及姓名。男的到了三十必须娶,女子到了二十也必须嫁。结完婚的男女也要到他那儿登记。到了仲春三月,还要组织未婚青年男女春游。于是时也,一对对跑到林子里干点那啥也不禁止。要是这一天你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还要罚你。再有一条就是安排那些找不到对象的来“会之”。这样看来,周朝的“媒氏”基本相当于今天的婚姻介绍所加街道婚姻登记处外加部分共青团和妇联的工作。

媒人在历史上有许多别称,除了前面提到的伐柯人,还有如月下老人、冰人、红娘等。月下老人是冥间专营婚姻的官,典出唐代李复言的小说《续玄怪录/定婚店》。说的是唐时杜陵有个叫韦固的,父母双亡,老想早点娶媳妇,可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元和二年,他到清河游,住在宋城南店,有人又给他介绍前清河司马潘昉的女儿,约好第二天在店西龙兴寺碰面。韦固求之心切,一大早就去了。此时,“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布囊坐于阶上,向月检书。” 韦固走过去看,却不认识上面的字,问老人,老人说是“幽冥之书”,并告诉韦固他主“天下之婚牍耳” 。韦固一听,连忙打听自己这趟去相亲能不能成。老人说成不了,并告诉他:“君之妇适三岁矣。年十七当入君门。” 韦固又问老人囊中何物,老人回答说:“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及其生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老人告诉韦固,他的妻子是店北卖菜陈婆的女儿,你们俩的脚已被赤绳子系上了,找谁也没用了。韦固跑到菜市场一看,不仅卖菜的陈婆是个瞎子,她那三岁的女儿更是丑陋无比。一怒之下,韦固便派自己的仆人去刺杀小女孩。仆人由于紧张,只伤了女孩的眉。14年后,韦固做了相州参军,刺史王泰很赏识他,把女儿许配于他。嫁过来之后,妻子眉间常贴一花子,连洗澡时也不揭下去,一打听,正是那个被刺伤的女孩,后被王泰收为养女。可知天下人的婚姻,都已记在了月下老人手中的那本姻缘簿里。

和中国的月下老人相对应,西方也有个爱神邱比特。不过这邱比特乃一顽皮小童,还是个瞎子,拿着箭朝人一通乱射,有点儿戏。月下老人到底长什么样,《定婚店》里没说,沈三白在《浮生六记》中倒是提到苕溪戚遵善写人物,曾绘过一幅月下老人像,画中月老“一手挽红丝,一手携杖悬婚姻簿,童颜鹤发,奔驰于非烟非雾中。”

杭州西湖孤山下过去曾有座月下老人祠,门口有一副对联云:

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
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

这座月老祠经常出现在文人们的笔下。俞平伯有一篇《月下老人祠》,不过写得没意思透了,读完后直恶心。本来就不爱读白话刚出来时那拨人写的东西,这回更发誓,只读俞老的史,不再看俞老的文。倒是金庸的一篇《月下老人祠的签词》写得妙趣横生,令人口齿生香。我相信,杭州市的领导要是看了金庸这篇文章,一定会重修一座月下老人祠的。

“冰人”之说,出自《晋书/索紞传》。索紞这人博通经籍,于阴阳天文、术数星占,无所不精。孝廉令狐策有一次梦见自己站在冰上,与冰下的人谈话,于是来找索紞圆梦。索紞说:“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君当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士如归妻,迨冰未泮”两句,出自《诗经/邶风/匏有苦叶》,意思是说,士如娶妻,开冰以前。索紞根据诗经里的这两句话,把冰与婚姻连起来了,这当然没什么科学根据,不过“冰人”这个词倒就此流传下来了。

媒人被称为“红娘”,出自元稹所著《莺莺传》。这篇小说是元稹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的,小说中的主人公张生,也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元稹,他到蒲州(今山西运城县)游玩,寄居普救寺,偶遇崔莺莺,惊为天人,却无由得之。于是张生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想通过莺莺的婢女红娘来打开突破口,遂对她大讨其好,猛述衷肠:“崔之婢曰红娘,生私为之礼者数四,乘间遂道其衷。”张生的礼没白送,衷肠也没白述,红娘点拨他道:“崔之贞慎自保,虽所尊不可以非语犯之,下人之谋,固难入矣。然而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君试为喻情诗以乱之,不然则无由也。”张生一听大喜,“立缀春词二首以授之。”这一招还真管用,当天晚上,莺莺就有回信来了,也就是那首著名的《明月三五夜》,其词曰:"待月西厢下,近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接下来就是张生依约来幽会,红娘进去通报小姐;再然后她就抱着枕头被子来到张生处,铺好床,把小姐送进来,待二人云雨,她则到外面放风。从小说中我们看不到红娘起过任何媒人的作用,只是在为主子的偷情提供方便而已。更何况张生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娶崔莺莺,只是情不自禁,风流一下而已。在小说的开始,当红娘建议张生“何不因其德而求娶焉?”时,张生推托说:“昨日一席间,几不自持。数日来,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若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则三数月间,索我于枯鱼之肆矣。”

男人总是要以功名为重的,张生(元稹)不愿因一时的露水情缘而耽误功名,毅然绝然地踏上长安之路,也是可以理解的,对此好像也无需过多地予以谴责。

张生对他的始乱终弃,有一套自己的说法,面对朋党之辈的不解,他说道:“大凡天之所命尤物者,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娇宠,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既然“是用忍情”,那为何在酒席上与人家见一面,就“几不自持,行忘止,食忘饱,恐不能逾旦暮”呢?你始也乱了,终也弃了,外界和崔莺莺都没有过多地责备于你,你还要找这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就显得不够老爷们了。

元稹虽说也有过“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痴情时候,但究其一生,他风流放荡的日子更多。21岁上在寓居普救寺,遇到崔莺莺(可能是化名),发生初恋,之后为求取功名,赴长安,渐弃莺莺;24岁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女儿韦丛;31岁上遇到锦城名妓薛涛;后到浙江任浙东观察史,碰到名妓刘采春,又把薛涛忘到脑后。元稹与白居易被人合称“元白”,不光是因为诗歌,两人的风流也是颇相匹配的,在他任浙东观察史的时候,白居易也在浙江任杭州刺史,两人经常交流狎妓心得,白居易甚至把杭州名妓商玲珑送给元稹狎了一个多月。

小说的结尾,“崔已委身于人,张亦有所娶。”这样一个结局,红娘当然不能算是一个成功的媒人。其实在《莺莺传》中,红娘并没有充当媒人的角色,她只是做了一个丫环应做的事情,为主子通风报信,铺床望风而已,说的难听点,她和《水浒传》及《金瓶梅》中的王婆一样,也就一拉皮条的而已。

红娘真正成为人们喜爱的媒人,还要归功于王实甫的《西厢记》。在《西厢记》里,不仅结局变成了大团圆,而且红娘的形象被大大地丰富了。她不仅给两个有情人当信使,出主意,而且在老夫人面前据理力争,晓以利害,终于说服了老夫人,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一个聪明伶俐、善解人意的红娘形象就这样千百年地流传了下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婚姻恋爱越来越自由化,媒人制度也因而越来越式微,但作为一种传统,它还是在夹缝中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我们今天的介绍人、婚姻介绍所等,就是这种传统的延续。它作为自由婚恋的一种补充,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当然,父母媒人只应该有推荐、参考和建议的权利。“言”是可以的,但不能“命”。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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