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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留下来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身边有太多的人,来来去去,走不过来,我也,走不过去。
  张爱玲离开胡兰成的时候,在照片背后写着:“我不再喜欢你了,而你,是早就不喜欢我了。”是这般的倔犟,明明知道他的缺心,却就是不离开。与其带着伤口逃离,不如等疼痛到麻木,伤口结痂。留下来,是想看看这样的一个男人,能伤自己伤到什么程度。看透了,透到失望,失望到再也爱不起了。然后告诉他,我也可以不再喜欢你了。
  妖精说她要离开了,即使这里有一个那么爱她的男人,在酒吧的黑暗里,为她燃上指间的烟,任由她放肆的笑,放肆的来去。她有个名字叫不老的妖精。她是我所有朋友中活得最不羁的,我所说的不羁,是指心域上的,我喜欢她思维上的天马行空,一生努力圆好每一个梦。
  妖精,是如此美丽的女子。在秋天的时候,给我一方补血的药膳。可是冬天了,不知道它是否也能治愈感情的失血。
  她问我,是不是真的想把自己爱得跟张爱玲一样?
  要怎么回答呢?要知道,爱情,就像一幢海市蜃楼,大多数的时候,明明清楚它不过是一种大气光学现象,不过是光和空气折射而成的美丽。却偏偏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偏偏要去亲手触碰到它的不真实,再伤痕累累的回头,方可心甘情愿。
  是有什么能够让人,爱如斯恨如斯?想太多的人,此生都不可求。那么我的愚钝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有时候,只是想骗骗自己而已。能痛哭一场,大过心死。有一天,我会不再流泪,再来看我坚硬的眼角,或许会怀念起,这时候,我的柔软。
  上海,上海是她要去的地方,然后回到她的香港。曾经在一个盛夏的午后,她在香港给我打来电话,对我说起她十八岁的梦想,巴黎,那一片如此性感的土地。我在电话的这一边,闻到维多利亚的海风,想起塞纳河左岸。想起,自己梦里的,罗马的天空,圆形竞技场上,风化的马蹄。
  曾经无数遍的憧憬过,有一天,要和最亲爱的人去走一条路,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南京以及绍兴。每一年,都要出去旅游,但我始终不走这一条路线,是想像着有一天,偎着最疼爱自己的男人,任他一站一站地带我走下去。当然,漫长的途中,我会晕车会呕吐,然后会有他,在夜行的车上,为我关上车窗外的寒冷。在上海的外滩边上,陪我看一场月升月落,宛若天长地久。
  已经毫无意义的一个寄托,索性自己去了。却只是跟着一大堆无关的人和事,甚至拒绝了狐狸与我同行的要求。什么都是毫无意义的,包括外滩的月色,包括断桥的去向。在暗夜车厢里,从玻璃上一瞥而过自己沮丧的脸,灰灰的,有如杭州的天色。
  回来的夜班机的候机室里,握着冰冷的IC卡电话,给狐狸长途电话。她甜甜地笑,一贯的娇媚,说着她的想念。是女子与女子之间的想念,干净的,纯粹的,无关痛痒的。
  从来没有对人说起过,其实心里一直期盼的,是归来的机场上,拎着重重的行李,看到寒风里,有一张温暖的笑脸。只一个拥抱,接走我全部的艰辛与劳顿。
  却是始终没有,连续四年的出游,每每回到这个城市,看到夜的天空,稀稀朗朗的星群。我像所有孤独的旅人,带回一箱沉重的相思,却没有人接过手。
  旅行的途中,拍了很多照片。同行的人都不是摄影家,太多当初看上去很美的景色在照片里只是背景,模糊而雷同的,是我一贯的笑容和姿势,不喜欢。
  唯有一张黑白照是最喜欢的,坐在级级的台阶上面,背后是苍老的古宅,连名字都模糊,有如岁月。不是因为照得最好,是喜欢当时的那种感觉。走累了,就卷起宽大的裤脚,席地而坐,胸前用绳线挂着一枚有关承诺的戒指。好像什么都可以离开,什么都可以放弃。不去想太多的得失,不去分辩太多的真伪,我只是,街边台阶上那个表情慵懒笑容散淡的女子。
  而在大部分时间的我,是一个穿着修长合体的套装或长裙,举止礼貌大方的女子。却真正向往这张黑白照里的自己,把承诺和爱情挂在胸前,背着宽大的包和寂寞走在陌生的城市和人群之中,一辈子都在离开。
  26岁的时候,才开始让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给自己取暖。所谓的成熟,发现了有条不紊背后暗藏的恐慌,可如果一掌打散,就着一条不明的路摸索下去,难道就能成全幸福?
  林徽音幸福吗?有那样优秀的两个男人深爱着她。
  一直觉得,是徐志摩的爱将林徽音的完美彻底地展现给世人。他的生叙述了她的才华,他的死成就了她的美好。所以,她在他死后,在经过他的故乡时,写下:“如果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想你定会原谅我的。”
  一个女人因爱她的男人,而无比矜贵起来。这样的男人,是值得想念,乃至为之流泪的吧。
  像高君宇与他的石评梅,一样的先她而去。爱情啊,是她刻在他墓碑上的那句话:“我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的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
  真好象童话一样,流传于世,也流失于世。这样的爱情在上个世纪死去,这个世纪里,所有的男人都在浮世中,目光迷离暧昧,经不起岁月推敲。
  可妖精说,给我写一个童话吧。她说,她看到我骨子里还有天真的成分。
  为了这句话,重拾起发黄的童话书。一瞬间,世界安静了下来,离我那么远。
  在《彼得·潘》里,看到一段话:温迪用手抚弄着彼得·潘这可怜的孩子的头发。她已经不是一个为他伤心的小女孩,她是一个成年妇人,微笑地看待这一切,可那是带泪的微笑。
  合上书的时候,我哭得那样伤心。想起那个曾经唤我阿moon的男子。他同这个时代大部分的男人一样,拒绝成长,害怕责任。可我却要成长,长到有一天,他再也认不出我的模样。
  不说爱,不告别。你喜欢这种方式,我也可以无动以衷。
  只是,如果说爱。要记得给我的爱,是那个繁体的爱字,记得要把心放进去。
  如果没有,就会觉得荒凉。
  所以,千万要记得,一笔一划都不能少,不能带过,不能简写。要记得,有一天,我会爱到绝望,你就不会再看到我的温柔。
  要记得,什么都是有时限的。要知道,没有谁会一直为谁守候,流水有流水的方向,落花有落花的去处。要相信,任凭沧海百转,我们终究都成不了对方的桑田。
  这样的夜,这样的深。打开音乐,听狐狸给我的CD。穿过骨头抚摸你。杯里的水,什么时候冷却了下来。双手找不到温暖,在键盘上寂寞了太久。已经荒凉,如同心。
  多年后,彼得·潘看到已经长大的温迪,他痛苦地说:“你答应过我你不长大的!”
  什么是结局?是看着对方的时候,记忆在心里像广角镜一样拉开,泛出旧日的情节,却再也亲吻不上他亲爱的侧面。
  “可是,我没有办法不长大。”这是温迪的回答,温柔的,无奈的,认命的。使彼得终于抽泣起来。
  这是我告诉你们的。已经物是人非,爱情走过去,眼泪留下来。我们,没有办法不长大。真的,没有。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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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  身边有太多的人,来来去去,走不过来,我也,走不过去。
      张爱玲离开胡兰成的时候,在照片背后写着:“我不再喜欢你了,而你,是早就不喜欢我了。”是这般的倔犟,明明知道他的缺心,却就是不离开。与其带着伤口逃离,不如等疼痛到麻木,伤口结痂。留下来,是想看看这样的一个男人,能伤自己伤到什么程度。看透了,透到失望,失望到再也爱不起了。然后告诉他,我也可以不再喜欢你了。
      妖精说她要离开了,即使这里有一个那么爱她的男人,在酒吧的黑暗里,为她燃上指间的烟,任由她放肆的笑,放肆的来去。她有个名字叫不老的妖精。她是我所有朋友中活得最不羁的,我所说的不羁,是指心域上的,我喜欢她思维上的天马行空,一生努力圆好每一个梦。
      妖精,是如此美丽的女子。在秋天的时候,给我一方补血的药膳。可是冬天了,不知道它是否也能治愈感情的失血。
      她问我,是不是真的想把自己爱得跟张爱玲一样?
      要怎么回答呢?要知道,爱情,就像一幢海市蜃楼,大多数的时候,明明清楚它不过是一种大气光学现象,不过是光和空气折射而成的美丽。却偏偏朝着一个方向走下去,偏偏要去亲手触碰到它的不真实,再伤痕累累的回头,方可心甘情愿。
      是有什么能够让人,爱如斯恨如斯?想太多的人,此生都不可求。那么我的愚钝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有时候,只是想骗骗自己而已。能痛哭一场,大过心死。有一天,我会不再流泪,再来看我坚硬的眼角,或许会怀念起,这时候,我的柔软。
      上海,上海是她要去的地方,然后回到她的香港。曾经在一个盛夏的午后,她在香港给我打来电话,对我说起她十八岁的梦想,巴黎,那一片如此性感的土地。我在电话的这一边,闻到维多利亚的海风,想起塞纳河左岸。想起,自己梦里的,罗马的天空,圆形竞技场上,风化的马蹄。
      曾经无数遍的憧憬过,有一天,要和最亲爱的人去走一条路,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南京以及绍兴。每一年,都要出去旅游,但我始终不走这一条路线,是想像着有一天,偎着最疼爱自己的男人,任他一站一站地带我走下去。当然,漫长的途中,我会晕车会呕吐,然后会有他,在夜行的车上,为我关上车窗外的寒冷。在上海的外滩边上,陪我看一场月升月落,宛若天长地久。
      已经毫无意义的一个寄托,索性自己去了。却只是跟着一大堆无关的人和事,甚至拒绝了狐狸与我同行的要求。什么都是毫无意义的,包括外滩的月色,包括断桥的去向。在暗夜车厢里,从玻璃上一瞥而过自己沮丧的脸,灰灰的,有如杭州的天色。
      回来的夜班机的候机室里,握着冰冷的IC卡电话,给狐狸长途电话。她甜甜地笑,一贯的娇媚,说着她的想念。是女子与女子之间的想念,干净的,纯粹的,无关痛痒的。
      从来没有对人说起过,其实心里一直期盼的,是归来的机场上,拎着重重的行李,看到寒风里,有一张温暖的笑脸。只一个拥抱,接走我全部的艰辛与劳顿。
      却是始终没有,连续四年的出游,每每回到这个城市,看到夜的天空,稀稀朗朗的星群。我像所有孤独的旅人,带回一箱沉重的相思,却没有人接过手。
      旅行的途中,拍了很多照片。同行的人都不是摄影家,太多当初看上去很美的景色在照片里只是背景,模糊而雷同的,是我一贯的笑容和姿势,不喜欢。
      唯有一张黑白照是最喜欢的,坐在级级的台阶上面,背后是苍老的古宅,连名字都模糊,有如岁月。不是因为照得最好,是喜欢当时的那种感觉。走累了,就卷起宽大的裤脚,席地而坐,胸前用绳线挂着一枚有关承诺的戒指。好像什么都可以离开,什么都可以放弃。不去想太多的得失,不去分辩太多的真伪,我只是,街边台阶上那个表情慵懒笑容散淡的女子。
      而在大部分时间的我,是一个穿着修长合体的套装或长裙,举止礼貌大方的女子。却真正向往这张黑白照里的自己,把承诺和爱情挂在胸前,背着宽大的包和寂寞走在陌生的城市和人群之中,一辈子都在离开。
      26岁的时候,才开始让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给自己取暖。所谓的成熟,发现了有条不紊背后暗藏的恐慌,可如果一掌打散,就着一条不明的路摸索下去,难道就能成全幸福?
      林徽音幸福吗?有那样优秀的两个男人深爱着她。
      一直觉得,是徐志摩的爱将林徽音的完美彻底地展现给世人。他的生叙述了她的才华,他的死成就了她的美好。所以,她在他死后,在经过他的故乡时,写下:“如果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想你定会原谅我的。”
      一个女人因爱她的男人,而无比矜贵起来。这样的男人,是值得想念,乃至为之流泪的吧。
      像高君宇与他的石评梅,一样的先她而去。爱情啊,是她刻在他墓碑上的那句话:“我只有把剩下的泪流到你的坟头,直到我不能来看你的时候。”
      真好象童话一样,流传于世,也流失于世。这样的爱情在上个世纪死去,这个世纪里,所有的男人都在浮世中,目光迷离暧昧,经不起岁月推敲。
      可妖精说,给我写一个童话吧。她说,她看到我骨子里还有天真的成分。
      为了这句话,重拾起发黄的童话书。一瞬间,世界安静了下来,离我那么远。
      在《彼得·潘》里,看到一段话:温迪用手抚弄着彼得·潘这可怜的孩子的头发。她已经不是一个为他伤心的小女孩,她是一个成年妇人,微笑地看待这一切,可那是带泪的微笑。
      合上书的时候,我哭得那样伤心。想起那个曾经唤我阿moon的男子。他同这个时代大部分的男人一样,拒绝成长,害怕责任。可我却要成长,长到有一天,他再也认不出我的模样。
      不说爱,不告别。你喜欢这种方式,我也可以无动以衷。
      只是,如果说爱。要记得给我的爱,是那个繁体的爱字,记得要把心放进去。
      如果没有,就会觉得荒凉。
      所以,千万要记得,一笔一划都不能少,不能带过,不能简写。要记得,有一天,我会爱到绝望,你就不会再看到我的温柔。
      要记得,什么都是有时限的。要知道,没有谁会一直为谁守候,流水有流水的方向,落花有落花的去处。要相信,任凭沧海百转,我们终究都成不了对方的桑田。
      这样的夜,这样的深。打开音乐,听狐狸给我的CD。穿过骨头抚摸你。杯里的水,什么时候冷却了下来。双手找不到温暖,在键盘上寂寞了太久。已经荒凉,如同心。
      多年后,彼得·潘看到已经长大的温迪,他痛苦地说:“你答应过我你不长大的!”
      什么是结局?是看着对方的时候,记忆在心里像广角镜一样拉开,泛出旧日的情节,却再也亲吻不上他亲爱的侧面。
      “可是,我没有办法不长大。”这是温迪的回答,温柔的,无奈的,认命的。使彼得终于抽泣起来。
      这是我告诉你们的。已经物是人非,爱情走过去,眼泪留下来。我们,没有办法不长大。真的,没有。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我迅速扫了一眼,看到“张爱玲”,“胡兰成”,“林徽音”,“徐志摩”几个关键字,就再也没兴趣看下去,为什么?以前在大学时好象还挺有兴趣的
      • Becuase your ID is fake! And therefore it seems that your nick is fake too. haha.
        • 嗯,起哄了半天,终于把照片、录象都给哄出来了,我名字也该改回去了,呵呵。
          • 老杨有多老?
    • 转的?还是原创?上次被别人发现你的文章是转的,让我狠狠地失望了一把,本来以为加拿大本地真有如此有文采的 MM呢~~~
      • 嘿,这要真是原创,后边的跟贴还不得排到安大略湖去,看看李丽霸和小舟的原创就知道
      • 为啥不庆幸加拿大本地真有如此漂亮的编辑MM呢?
    • very nice!